一、调配目的
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为尽快形成新的实体性仲裁办案职能,实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有机构办事、有人办事”,确保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调配单位
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性质: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三、调配人数: 3人
四:职位及条件
(一)、职位: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
(二)、条件:1、在行政机关或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2、年龄在45周岁以下;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所学专业为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取得律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5、具有从事法律事务(含司法)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11月25日
2、报名地点:钦州市人社局人教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履历及在编证明,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二张。